7月23日上午,法学院“稷下法制先锋”社会实践团队在淄博市周村县联合淄博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共计8名志愿者参加本次活动。
为筹备此次活动,“稷下法制先锋”社会实践团队的志愿者提前筹划各项工作,并仔细认真的学习有关法律援助的知识与法律条例,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做到更好的为当地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同时,老师指出本次社会实践需要注意的几个要点,复盘了之前社会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针对实践活动主题又进行了讨论。希望可以更好的普及宣传法律。
中午,团队到张店区世纪花园为准备晚上的演出,“稷下法制先锋”社会实践团队队员在该地进行了布场建设和部分活动彩排,并与当地负责人员和演出人员进行沟通,保证当日“我为群众办实事走进回民新村消夏晚会”可以顺利进行。
下午,团队成员跟随实践团队,前往队张店区世纪花园,晚上演出顺利进行,部分自闭症儿童也参与了本次演出,实践团队对这些孩子们表示鼓励。本次演出举办了多次法律知识问答,增强农村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而发展。
本项目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建设法治乡村和平安乡村贡献力量。使农村群众依法解决农村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向最大程度地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宣传调研,不仅有利于提升司法机关在落实法律援助制度的效率,也有利于弱势群体通过法律援助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法制意识。从而促进司法公正与司法公平,为推动依法治国和国家司法实践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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