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国内疫情防控形势,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法治防返贫,润民细无声”团队采用“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实践模式,队内设队长1人、新闻官2人、通讯员2人、安全员兼联络员1人,在经历了前期充分的准备后,于8月1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开展线下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经过八年的持续奋斗,中国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中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但在分享胜利喜悦的同时,我们还要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工作远没有彻底结束,巩固现有脱贫成果,预防返贫,是下一步的重中之重。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在脱贫攻坚中交出了让国家和民族满意的成绩单。团队试图通过对该脱贫示范点的考察和调研,深入了解地方扶贫机制,探究如何在地方进行法制扶贫建设、政府扶贫政策与人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关系等问题,从法治化角度为防返贫提供建议与对策。
在线下实践过程中,团队成员覃子端提前联系到了参与扶贫的工作人员,得到同意的答复后,确认可以进行走访调研。在此基础上,团队成员将跟随扶贫工作人员深入当地,了解民众的生活现状、脱贫前后感受和对脱贫工作的看法。
同时,团队也在积极地为线上实践做准备。团队将制作线上调查问卷,通过成员的人际网络扩大发放给更多当地人填写,利用大数据统计出相对更具全局性、代表性的民意心声。团队也预先查找到了当地官网和与当地扶贫有关的公告栏,方便日后收集官方数据和有关文献,了解实践地方脱贫工作开展总体状况。
扶贫的最终目标是让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共同富裕。仅仅依靠人道主义来实现这个宏大的愿景,显然是不可能的,而法律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免于贫困”是人的基本权利,是公民的政治权利之一部分,扶贫的错位理解往往在于将其作为政府福利与善政,而忽略了帮助民众摆脱贫困是公共机构的基本职责,民众有权脱贫。如何保障民众的免于贫困的权利,是一个基础性的内容。所以,今天我国的扶贫帮困,最为重要的是要提升贫困人口的自身发展潜力,而不只是简单地为他们提供处于生存水平的最低生活保障。
中国扶贫肩负着解决温饱问题的使命,关乎宪法及法律赋予贫困者的社会经济权利的实现。可以说,扶贫是中国保障人权的重要方式之一。
由于历史、地理、环境等诸多原因,贫困地区的自然条件较恶劣、资源紧缺,基础设施薄弱、教育、生活卫生等基本社会服务水平较低,故扶贫工作不仅是经济上的扶贫,更是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共同相互作用的一个系统。因此,要想让贫困地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走出 “扶贫—返贫—再扶贫—再返贫”的怪圈,必须扶贫立法,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让扶贫工作常规化、法制化。
“法治防返贫,润民细无声”团队旨在通过社会实践深入生活,在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提高实践能力,实现全面发展。团队试图通过对脱贫示范点的考察和调研,深入了解地方扶贫机制,探究如何在地方进行法制扶贫建设、政府扶贫政策与人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关系等问题,从法治化角度为防返贫提供建议性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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