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开新局,谱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篇章
———党史学习中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党史是明灯,也是号角。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一次深刻的思想党课,也是一场全面的精神洗礼。“通过开展党史学习,从党的百年拼搏历史中吸取营养,不忘初心,对我们开展工作凝神聚力,开创生态环境工作很有意义。”开展党史学习,可以从中国共产党党史的发展历程,特别是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建设成就中吸取力量,为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明方向,增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决心和力量。近年来,虽然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大气环境面临的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全国大多数城市的大气环境质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状况十分严重,主要呈现为煤烟型污染特征。城市大气环境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普遍超标;二氧化硫污染保持在较高水平;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迅速增加;氮氧化物污染呈加重趋势;全国形成华中、西南、华东、华南多个酸雨区。由此我国相关法律正不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法律。大气污染防治法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87年9月5日通过,自1988年6月1日起施行。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修正是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从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法》到连续的修改,说明了在我国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人们越来越重视法律手段在防治大气污染中的作用,也说明在现实中人们需要进一步强化对大气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当初制定这部法律是有明显的重要的意义的,后来通过两次修改,使它增添了新的内容,又确立了一些新的制度,原有的法律规范也得到了充实与完善,有的还作了相当大的改动。1987年的法律条文为41条,经过两次修改,2000年时增至66条。这些变化,正是以法律形式反映了国家要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控制大气污染,谋求良好自然环境的恢复,为人民造福所作的决策和所采取的积极行动。
生态环境保护和践行绿色发展既是协同关系,又是因果关系。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从来都不是立竿见影的,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甚至是漫长的过程。我们要有“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不畏困难,持续发力,不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
供稿人:梅皓凯
http://www.dxsbao.com/shijian/351963.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