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宜昌9月8日电(通讯员 汪俊杰)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针对交易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借款人借款购买货物,同时将该货物抵押给贷款人作为价款的担保的情形,民法典赋予了该抵押权优先效力,以保护融资人的权利,促进融资。本条规定可类推适用于融资租赁、所有权保留制度。购买价金担保权超优先顺位规则的适用范围a.所有购买价金融资提供人以同样的法律地位,尽可能同等对待为购买价金提供融资的所有交易。b.改行登记对抗主义之后出卖人或出租人依传统的所有权保留交易或融资租赁交易本应得到的相同保护。购买价金担保权超优先顺位规则的适用限制a.新担保权是为了担保人购置标的物,且在该标的物上设立,旨在担保该标的物全部或部分价款的清偿。b.新担保权人应在标的物交付后10日内办理动产担保登记。c.同一债务人为他人设立了购买价金担保权和其他竞存的动产担保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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