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普法小分队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宣传民法典,8月17日下午,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云普民法典,崇尚法治观”实践队深入德化县人民法院,就民法典之重要性、私有财产保护以及“居住权”等热点问题向法院工作人员征求相关的观点与看法。
(图为实践队员访问德化县人民法院法官)
民法典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法院工作人员为实践队员详细解释我国目前就编纂民法典之必要性所在——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需要,在原来单行法适用过程中可能存在有一些漏洞、法律适用不统一的情况,通过编纂完整的民法典,可以避免这些弊端的存在并能够找到准确的法律适用依据。
对于“民法典是怎样体现对私人财产的保护?”这一问题,德化法院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民法典在强化业主权利保护、增加居住权规定、完善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等法律规则做出完善。从《物权法》到民法典物权编,标志着我国物权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认真学习民法典物权编后,显而易见其始终贯穿着一个主题:保障公民财产权利。民法典物权编聚焦诸多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体现了对公民财产权利的高度重视。
(图为实践队员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生交流学习民法典心得)
而民法典的物权编中的一大亮点,是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在这次访谈之旅中,队员有幸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生林同学一起讨论“居住权”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影响。林同学说道:“民法典新设立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实际上就是将其与所有权分开,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其自由处置受到限制,因为即使是房屋能够过户,如果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仍持续,依然需要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未来,居住权的应用会涉及更多,比如:婚姻财产约定、公租房、以房养老、子女继承纠纷、离婚居无定所等。”
(图为实践队员与德化县人民法院法官合影)
短短一个下午的法院访谈之旅让实践队员受益匪浅,严肃而陌生的民法典在法官的细心解释下不再晦涩难懂。通过这次在德化法院的访谈学习中,队员表示学会了:欲要普法宣传,不仅须熟悉民法典的规定,而且应当学会将抽象的法条转化为生动具体的案例,才能激起大众学习民法典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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