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民生不断改善、人口素质不断提高。然而目前,乡村卫生健康资源体系配置数量上存在不足,质量上更显得薄弱,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村卫生健康建设。
乡村居民的健康工作关系到乡村生产力保护、乡村经济振兴和可持续发展。为此建议:
1.统筹城乡健康机构设置。建议市委、市政府立足乡村卫生健康机构合理建设组织土地、规划、财税、社保、民政、卫计等部门联合出台导向性政策,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资本向乡村延伸。
2.加大基层健康基础建设。建议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立针对乡村卫技人员的大型基层培训基地,贴近基层实际需要,方便基层人员。在进行新农合推广中既要增加经济可及性,又要增加改善医疗的可得性,加大对村卫生室设施设备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3.培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乡村卫生健康技术输入,建立县、市级医疗机构的纵向合作和乡村一体化管理,深化专业对口支援,强化师徒结对,针对乡村不同层次人才分类培养或培训;加强乡村儿科常见疾病诊疗、中医药适宜技术与家庭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逐步形成基础的综合型医疗系统;完善乡村医疗机构一线医护比例,降低基层护理专业人员转岗从事管理(后勤)岗位比例,提升乡村健康服务实际水平。
4.加固基层网底服务功。一是加强对农村卫生的公共支持和保障,以财政支持为主导,鼓励农村集体或受益村民参与投资,激励村卫生机构改进配置,积极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二是综合利用农村卫生健康资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发展民办村级卫生健康机构。三是逐步解决乡村医生待遇难题,应立足现实、兼顾历史,参照民办教师转正政策,通过考核逐步将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实行同工同酬同保障体系。
5.统领协调经济发展步伐。及时调整城镇化建设布局,提升区域卫生健康服务功能,按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兼容或者转型原有村卫生室职能;对相关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要结合实际情况及其本人意愿予以分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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