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7日是湘潭大学法学院赴张家坪村实践团开展“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第二天,实践团根据先前线上开会讨论出来的内容,按计划前往泸溪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下文简称为中心)进行实地调研,在了解实践团来意后,中心的姚主任接见了实践团的成员们。据姚主任介绍,当地司法机关正在推进民法典宣传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民法典宣讲团,目的是为助力民法典走进基层、走进广大群众的心中。另外姚主任还向团队队员们(下文简称为团员)介绍了法律服务中心一些日常的工作,比如承办民事、刑事案件以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当然,现下民法典还没有生效,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具体案件仍适用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在对话的最后,姚主任这么补充道。实践团团员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尤其是中心的案件登记簿制度,团员们认为十分值得其他法律援助中心借鉴,并且具有推广的现实意义。在被问及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时有何要注意的问题时,姚主任表示要注意的问题随着具体的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不能一概而论,但是具有共性的问题同样值得关注,比如在确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之前必须要认真审核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的要求。调研结束之际,实践团将自制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手册送给姚主任,姚主任在翻阅之后对该普法册表示赞赏,她指出要坚决杜绝流于形式的普法活动,真正有意义的普法要最大程度地贴近人民群众,了解其需求,为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将普法的价值最大化,而这恰恰需要更多的如同实践团一样的法学青年加入进普法的团队中,让包括民法典在内的法律法规离广大群众不再遥远,实践团团员们认真聆听姚主任的嘱托。
(图为姚主任与实践团队员交流图片)
最后,姚主任在实践团的邀请下,与中心其他工作人员同实践团团员们合影留念,上午的调研活动结束,实践团团员们回到宾馆休整,为下午的工作养足精神。
(图为泸溪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实践团合影图片)
下午3时整,实践团成员乘坐巴士抵达了洗溪县人民政府,拜访了脱贫攻坚办公室的曾老师,实践团成员向曾老师展示用于本次普法活动的自制宣传品,请求其为普法活动提供建议,曾老师向实践团介绍了当地的普法情况以及民法典宣传推进工作进程。
(图为曾老师与实践团交流普法心得图片)
在了解到大致情况后,实践团因地制宜地安排了分组走访,同时发放有关民法典宣传普及情况的调查问卷的工作。团员们走街串巷,将一张张空白的调查问卷递交到药店老板、商铺店主、银行柜台人员的手上,并且认真解答他们的疑惑。
经过努力,实践团收获了宝贵的调研数据,当地群众对大学生三下乡活动都表示支持,实践团在收集完调查问卷后便回到宾馆,结束了这一天的考察工作。
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讲话上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是推进民法典普及的重要一环,实践团团员作为民法典普法活动中的学生力量,会坚定责任感,以高度的热情与科学的态度投身普法工作中,真正做到以己所学,服务社会。(通讯员:郭芳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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