浇灌计划|网络创作,何去何从?
“信息时代创作者权益保护现状调查”之【问卷篇】
涸泽而渔 泉竭而鱼毕
焚林而猎 林尽而兽绝
雨露之微 积少而成多
浇灌之霖 鱼返而兽生
近年来,蓬勃发展的网络文学已经成为一种现象级的文学形式,众多热门网文也成为影视剧改编的爆款IP。同时,信息时代下的网络创作者们创造性的将灵感注入音乐、艺术等领域,借助网络平台、媒体通道传播着原创作品。但现实却时常令人心寒。发布平台的霸王条款、来路不明的盲目抄袭正在不断地将网络创作者们推向热议的风口浪尖。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助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进行有效探索,问卷组通过网络问卷调查的形式,深入发掘网络创作真实现状,通过创作者与受众群体的双向反馈,探索网络创作的可行性保护机制,旨在重整网络创作之风气,保护网络创作者合法权益,激励信息时代下的网络创作者为发扬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社会主义大众文化而心无旁骛,精益求精。
我团队以大学生的身份,积极回应时代进程,利用暑期时间,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了信息时代创作者权益保护的现状调查,希望对我们日后网络文学发展提供更多的帮助,同时激励社会主义文化的蓬勃发展。
采用线上调查的方式,我团队共收集了266份问卷调查回答,在我们的调查了解到,有80%的回答者关注今年来网络信息时代背景下的个体创作危机,而其中64%是通过微博这一迅速传播媒介,有62%的人是通过朋友圈、空间转发的方式关注,普遍大众关注的热情度多在70%左右,属于较为热情。在我们的调查中,有53%的答题者是受众群体(比如读者等),也有24%的全职创作者和23%的兼职创作者,而在作者群体中,有61%都曾经历过著作权受侵害事件,并且以盗文抄袭占比57%最为严重,不仅如此,还存在如拖欠稿费、跨平台无授权搬运等问题。现实生活中著作权遭受侵害事件屡见不鲜,究竟又有什么样的原因呢?根据我们的调查,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和监督条例是大家认为最重要的原因,盗文现象过多难以管控、签约平台和投诉网站难以处理等分别排在第二、第三的位置,除此之外,版权意识缺失、实务中“抄袭”标准的难以界定都是重要的原因。作者的著作权屡受侵犯,创作者自身价值无法实现,业内也存在着不良现象。有58%回答者认为业内存在低价购买版权后通过二次创作使作品降维,导致二次创作作品价值财富无法及于第一创作人。但是幸而,在我们调查中,有75%的人在阅读网文时会关注作者,这也是我们维权意识不断加强的喜向。具体而言,有41%的回答者认为,阅读平台和作者之间属于委托关系,而针对作者的著作权,在没有特殊合同约定时,应当归属于作者本人;相应地,在面对侵权之时,也应当是作者本人作为诉讼主体,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对于作品利益,51%的回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作者的精神利益,这也契合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之要义。而在遭受侵权之时,有81%的人希望获得知识产权局等行政机关的参与,有51%的人希望得到司法机关的诉讼解决等。
甘霖之露 汇微小而凝成极大
润泽之滋 聚单泉而衍至江海
以星星火种,散绵薄之力,燎原之势终将众志成城
保护网络创作者合法权益 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我们都应勇担重任 求真务实 砥砺前行
浇灌计划 雨露潺潺
待彼生花
文案 |网络创作者权益现状调研保护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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