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暑期生活在放松之余,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律志愿服务中心依旧秉承着法律援助为社会公益贡献力量的精神,将服务深入到各地基层社会,结合当今社会青少年犯罪问题,开展了“法护青春——预防青少年犯罪”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法护青春的实践项目不仅是个人的成长,更是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
法护青春实践团队立足于青少年犯罪的课题,计划利用假期分工合作,深入到各地基层社会实践调研。7月31日,团队成员拜访了家乡当地的司法机关——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虽然没有机会更加具体深入地考察青少年犯罪案件,但是也了解到了一些有关青少年犯罪的信息。
客观来讲,在当地,虽然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并不多见,也没有造成较严重的社会影响,但青少年犯罪问题近年来逐渐呈现上升的趋势,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在逐渐扩大,这依然是一个潜在的社会问题。成员向工作人员询问了有关犯罪背后隐含的原因,发现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发生,大多与青少年自身的性格及家庭成长环境有关,缺少父母陪伴、与同龄人交往障碍、性格过于内向的青少年群体更容易走向犯罪的道路。除此之外,成员还了解到,在当地并没有建立起较为健全的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对于犯罪的青少年也没有也缺乏更加积极合理的惩罚措施。由此,成员借此机会与当地工作人员就犯罪预防模式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成员对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法院的青少年犯罪预防机制向工作人员做了介绍,工作人员也表示可以借鉴其预防模式,对青少年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办法,根据其犯罪情节、犯罪种类,给予尚不具备完全控制能力和认识能力的青少年一定的考验期限,并建立起与法律志愿组织、社会公益团体等共同教育监督、帮扶青少年树立正确法制观念的模式,帮助青少年迈向更广阔明朗的的人生道路。
同时,成员还走进了小学校园和学习班,观察了尚处于稚嫩期的孩子们。成员发现,目前小学生甚至更小的孩子,在他们的观念中还不理解法律是什么,犯罪是什么,还没有形成对这个世界独立自主的理解和认知,孩子们更多的只是将听父母和老师的话作为信条,因此在这个阶段对孩子们的正确引导是非常必要的。成员还发现在当地学校更多的只是教授孩子们书本上的知识,成员就此问题与学校管理层人员进行了交流,表示可以通过开展定期的法律普及或心理疏导活动,来帮助孩子们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从而避免犯罪的种子在孩子的心中生根发芽。
本次实践让成员以更加立体的视角去仔细观察了青少年犯罪问题,使其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法援人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为了让这个社会和人民都能在法律的规范和保护下享受自己的人生,团队会为此一直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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