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律之梦”乡村振兴实践团绍兴一分队
浙江,是全国著名的鱼米之乡;位于浙江中部的绍兴,更是拥有悠久历史的水乡。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乡乡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优质清洁的水源基石,美丽乡村的振兴离不开优美宜人的水源环境。
15年前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著名论断。对于浙江人民而言,水是生活饮用的必需之物,是环境生活的必要组成,更是文化传承的精神载体。为了探寻当今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水环境治理模式与成果,法学院“律之梦”乡村振兴实践团绍兴分队联系了绍兴市柯桥区水务和绍兴市环境治理总局的相关人士了解情况,并前往部分村落实地考察。
污水治理
污水治理一直都是水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早在2013年11月29日,浙江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就提出了“五水共治”的环境治理方针,“治污水”首当其冲。相较于城市污水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存在着资金不足、人才匮乏、技术挑战、居民意识淡薄等诸多难题,长久以来都是环境治理的难点。在与相关人士的交流中,实践团成员了解到绍兴市越城区的污水治理已经取得了初步成功。
绍兴市越城区以多个村镇为试点,规划设计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工程,引进外国先进技术,以人工湿地为主要手段,实现了良好的治理效果。每家每户的居民生活污水通过各自的子管道汇集流入沉淀池。沉淀池为四级沉淀,去除污水中的漂浮物、无机物,并每年进行清理。与此同时,在沉淀池第四室安装污水泵,自动控制沉淀池中的污水水位。污水经污水泵提升至PKA人工湿地净化处理,处理后达标释放。先进的治理技术为污水治理项目的成功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实地探查
目前绍兴市越城区共有9个镇69个行政村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律之梦”乡村振兴实践团绍兴分队选取了部分村镇,实地探查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工程的使用情况。
在实地探查的过程中,从很远处就能够看到用以处理生活污水的人工湿地郁郁葱葱。人工湿地的主要作物为美人蕉、黄菖蒲与旱伞草(其中以黄菖蒲为主要作物,约占湿地总面积的90%以上)。农村采取人工生态湿地治理污水的方法有别于城市的机械化集中处理,具有鲜明的农村特色,体现绿色环保自然的特征。
远处望去,净化蓄水湖波光粼粼,人工生态湿地铸成的绿色屏障根深叶茂,湖边还有农户饲养的家禽嬉戏,构成了美丽乡村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正是这些集自然与科技于一身的人工生态湿地,不仅发挥了重要的污水治理功能,而且为家禽提供了游玩嬉戏的场所,也为村民们的乡村视野增添一抹新鲜的绿色。
采访札记
在与绍兴市柯桥区水务和绍兴市环境治理总局下属的相关人士进行线上对话采访的过程中,实践团成员了解到乡村污水治理主要从三个方面出发:宣传教育、硬件投入及制度规范。在乡村污水治理的过程中,紧紧围绕“改造标准化、管理流程化、监控信息化、水质规范化”的目标,建立“三天一巡检、每月一检测、每季一回访、每年一清通”的工作标准,实行 “定人、定责、定量、定标” 的“四定”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正常运转。
目前乡村污水治理仍存在居民意识淡薄、处理能力超负荷等问题。同时,与城市污水治理相比,乡村污水治理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环境治理总局的工作人员指出:“目前对污水偷排的处罚,只针对单位企业,对个人是没有的。所以农村污水的治理大部分只能以人的习惯入手。”无论是在运营维护方面,还是在污染处罚方面,都有待法律的填补空白,而这也是法治中国走进乡村的必经之路。
小结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美丽乡村的振兴离不开美好环境的协同保护,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新时代乡村离不开美好环境的协同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我们宁可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环境治理,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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