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成都7月20日电(通讯员 杨淑萌)为深入了解民法典内容,调研民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现状,“学法以正,普法以诚”社会实践队计划进行第一部分,自我提升阶段,在自我更多的具备业务能力之后再去普及群众。实践队员们于7月20日起赴各律所及法院展开见习工作。
(图为实践队员前往见习地点深入了解。中青网通讯员 杨淑萌 摄)
初入法院见习
法院是民众们为自身申诉的实践地点,在自身权益受到威胁时,向法院上诉是常见手段。团队队员首先前往金牛区人民法院洞子口人民法庭进行报道见习。
初到第一天,我观摩了一次庭审开庭,对比之前观看过的“模拟庭审”活动以及,询问有关法庭工作人员,我充分认识到了实际生活中的庭审的不同之处。常理中,整个庭审程序流程分为(一)庭前准备;(二)法庭调查1.当事人陈述2.出示证据和质证;(三)法庭辩论;(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1.合议庭评议2.宣告判决。但在实际生活中,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即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在跟随书记员姐姐做庭前准备过程中,我比较了解到了庭前准备对于整个庭审的重要性。
初探具体工作
我从书记员姐姐那里了解到,最初都是由整理卷宗进行工作。为更好让实践队员们适应见习工作,书记员姐姐提供了一份整理卷宗的顺序清单。将理论运用到实际是本次见习工作的主要目的,清单上一个个熟悉的专业名词,例如“答辩状”“传票”等,让我内心有着些许悸动,仿佛课本上的知识活灵活现地在冲我招手。打开卷宗后,厚厚的一堆材料让我茫然,几乎每一页都布满了文字,茫然的背后更多是求知欲,按照顺序一个个对着整理卷宗材料让我更加深入了解整个案件的进行顺序。
圆满第一天
时光总是短暂又易逝的,虽然实践队员们都各各积极的想要多了解有关法律知识,但第一天的到来和结束都那么让人猝不及防。然而还有十几天的见习等着我们,更多的法律事务知识在等着我们去学习。第一天的见习工作仿佛给我们开了一扇大门,大门背后是更多关于法学实际运用的“干货”,更是给了我们一把打开《民法典》的钥匙,自我了解单独是文字的《民法典》有些困惑,相信在之后的见习过程中会通过实践解答这些疑惑。
这是普法活动宣讲的大招前的准备,我们将在见习过程中更多的做到自我深华,了解实际生活中群众们用法律来为自己辩护的频率以及大多数纠纷的类型,从而可以做到更好地解决人们实际常遇见的实际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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