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出行 我们在行动
——许昌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非机动,规则行”实践队活动
2020年7月1日是城市与环境学院“非机动,规则行”实践队活动第五天,今天的任务是宣传非机动车辆中自行车、电动车行驶的“十不”原则,引导人们规范行驶,增强行车安全意识。
说到自行车、电动车,就不得不提到共享单车和共享电动车,近年来共享单车、电动车大量投放市场。共享车辆生态环保,价格优惠,行车自由灵活,停车方便快捷,给公民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深受大家喜爱。但是有些共享电动车、自行车没有牌照,质量不达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骑行者驾驶技术生疏,安全出行意识不足,不按信号灯通行、随意在机动车间行驶等,造成近年来关于共享车的交通事故频发,给道路交通带来极大的不便。
那么我们要如何做到安全行驶呢?首先共享自行车、电动车作为一种公共性质的交通工具,车况各有所不同,选择骑行时一定要检车,避免因车辆自身的刹车不灵、车胎漏气等情况造成的交通事故。其次,需要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得酒驾、不闯红灯、不骑车载人,不逆向行驶等。最后希望大家在享受共享车辆便捷的同时也能注意安全。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安全文明出行,我们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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