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湖南工商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知行合一獬豸队”,来到了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和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本次调研活动,一共有8名在校师生,以“司法改革之后基层法院审判质量的研究”为题,深入基层法院展开调研。
老师和同学们第一站来到了通道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隶属于湖南省怀化市,位于湖南省西南,是湘、黔、桂三省交界地区。通道人民法院就是坐落于一座这样的县城,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师生们参观了通道人民法院的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等处,向法院工作人员询问了相关情况。
“我们这些基层法院,外面的年轻人很少愿意来,缺少新鲜的血液,”座谈会上一名法官说道。在座谈会上,师生与庭长以及法官们,展开了深入的讨论,认真分析了当下,基层法院所处的现实困境,尤其是员额制改革之后,法院所面临“案多人少”的困境。
法官员额制指法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等因素确定的法院法官的人数。由于给一线的办案法官分配的名额不够,往往会出现案件数量过多,人员不够的现象。
当师生们问到法官们的工作难度时,一名庭长说道“案子越来越多,人手却很少,压力也越来越大,但是我们自己也会对案子进行分流,缓解判案的压力,”同学们进行了进一步询问,法官们耐心地解释道“我们会在诉前,对案子进行分流,如果能够调解,我们尽量让双方调解,这样不仅对双方都有利,还可以减轻我们的工作压力。” “目前我们的调解率能达到40%以上”另一名法官补充说道。
法院的庭长还向师生们介绍了员额法官的轮案制度,即法官们采取轮流抽签的方式,抽取案子进行审判,这样有一个直接的好处,可以很大程度上保证司法的公正性,避免熟人审案子,也基本杜绝了指定对本方有利的法官进行审案子。
第二站,师生们乘车前往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来到了靖州人民法院,受到了法院院长的热情接待,一行人一同参观靖州人民法院,参加了由院长主持的座谈会。
在靖州法院的座谈会上,师生了解到的一些基层法院所面临的共同困难,通道法院遇到的“案多人少”,“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同样存在,但更深入的聊到了关于“同案不同判”的问题。
“同案不同判”是指同一案件在不同的法官手上却能给出不同的审判结果,这主要与案件的复杂复合程度以及每一个人主观认识不同有关。同案没有做到同判,容易导致当事人的不满,对司法产生不信任感。
关于这一问题,靖州法院的法官给出了答案,“我们主要有两种解决方式,第一,我们尽量让同一法官审判同一类案件,第二,目前案卷都要求扫描,进行电子化,我们可以通过大数据,在法院的内网,搜索相似的案子,参考其他法院的判法,当然这也是我们改进的方向。”
随后,员额制改革说到一半,法官们纷纷皱起了眉头。“现在年轻法官助理能够晋升的空间太小了”一名法官抱怨道,“年轻人正处于工作精力旺盛的时期,但却没有让他们看到晋升的希望。”
师生们了解到,员额制改革之后,出现了晋升难的问题,这在基层法院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年轻法官助理想要入额,必须等上面的法官老了退下来,才有可能入额,这样对想成为法官的年轻人的工作积极性其实是非常打击的。甚至,部分法官由于待遇问题,选择“下海”当律师。
“不过不要紧,改革不就是一步步进行的吗?”座谈会上冒出了另一种新的声音。一名法官分享了他的想法,改革刚落实下来的时候,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把这些问题反映出来,出现问题,解决问题,这样才是改革,改革不是一蹴而就,不可能一步到位。
调研结束后,师生们将与法官们探讨的问题整理出来,以论文的形式,将成果呈现出来。
一位参加了座谈会的学生说道:“在这次的调研中,学到了很多课本以外的东西,并且了解到的这些信息,都是一线的,都是最新的,都是最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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