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6日,锦鲤小分队再次来到了南坑村。此行队员们的主要目标和昨天不同,今天队员们主要要开展的活动是“普法下乡”。之所以要开展这个活动,是因为队员们在走访的过程中发现,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在居(村)民之间的普及力度不够高,该制度在广东省已经开展了5年,但知道该制度的人并不多。为了更好地推广该制度,促使该制度更好地发展,锦鲤小分队决定再探南坑村,在当地开展“普法下乡”活动。
(队员们进村宣传村居法律顾问制度)
经历过了高铁再汽车转乘,队员们于上午10:00左右到达了“侨乡”—南坑村。队员们采取的是访谈加宣传普及的方法来推动活动的开展。队员们进到村子内,恰巧碰见村民在村头有许多人聚集在一起聊天乘凉。队员们抓住时机,对他们进行了采访。
(村民接受队员采访)
通过一轮走访下来,队员们了解到,当地村民大部分不知道该项制度,而且也很少有人知道,该村还有免费的驻村律师。其原因在于:一般村民如果没有遇到法律纠纷的,都很少会关注这方面的内容。而且近些年来,该地取消了村民大会补助,村民参与村内事务会议的积极性也不高,所以该项制度在村民中的推广范围其实是很小的。
(队员询问村民对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看法)
即使烈日炎炎,队员们依然坚持在村内调查、宣传。到中午了,附近的小学放学了,接送孩子的家长带着小孩回到村子内,村内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队员们继续走访,得到了更多的收获。据了解,队员们了解到,南坑村是著名的侨乡,该地村民间遇到的法律纠纷问题并不多,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外嫁女争地、土地分红和邻里矛盾等。遇到纠纷,村民们大多会选择通过村委会来寻求帮助,借助村委这个中介来解决矛盾。
(队员们就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做问卷调查)
此次普法下乡调研过后,锦鲤小分队对目前已开展的调研活动进行了总结,队员们得出以下结论: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服务的对象主要在于村(居)民,但村居法律顾问以村(居)委会作为中介,通过帮助村(居)委开展工作来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但在村(居)民之间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锦鲤小分队此行收获满满,在接下来的调研中,锦鲤小分队还将继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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