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赴漳浦县前亭镇法治宣讲实践队来到前亭镇司法所开展法律座谈活动,深入探讨农村法治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和实践成果。
会前,郑永强副所长对实践队赴前亭镇普法宣讲社会实践表示赞扬和肯定,并就前亭镇总体存在的法律问题作了阐述。会议中,徐育东副所长从社区矫正、基层群众调解及安置帮教等方面介绍前亭镇司法所的在基层群众治理相关方面的主要工作。通过每月开展2次社区矫正工作,对宣告缓刑、假释等犯行较轻的对象实施非监禁性矫正刑罚,对矫正对象开展定期的法律教育系列活动,帮助矫正对象改正恶习,助其更好的回归社会。加大基层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办案效率,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安置帮教方面,对刑释解除劳教人员进行非强制性的引导、帮扶、教育、管理的活动,降低刑释解教对象再犯罪率,对维护前亭镇当地的安定和谐起着重要的作用。
(图为三下乡实践队与前亭镇司法所人员探讨前亭镇农村法治问题,并一同交流农村法治实践中的建议。通讯员 刘子楠 摄)
在交流会中,实践队了解到前亭镇当地近年来积极响应福建省提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前亭镇13个行政村内基本实现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者覆盖各村,并了解到该司法所定期为前亭镇提供人民调解及依法治国相关法律宣传活动,普法效果相较于以往农村普法效果有所改善,如举行普法教育进校园、进企业等普法活动、妇女节开展对当地妇女权益保护法律宣传活动,定期在各行政村通过广播形式用以当地方言普及法律知识,在各村宣传栏张贴法律法规,内容贴近镇上居民实际生活,颇有成效。
交流过程中,实践队及司法所相关工作人员就农村公共法律服务话题提出各自见解和看法。实践队反映对镇内乡村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部分村民对法律援助相关方面的便民服务仍无接触,对法律宣传相关活动参与度不高,农村法律普及率仍较低,基层法律问题较为突出;对于人民调解相关工作,实践队认为当下农村基层群众对于人民调解法知识了解尚浅,仍存在基层调解组织基础较为松散,调解队伍人员组成具有随意性,调解员自身专业素质水平较低,工作积极性不高、调解工作人员公众了解度、群众信任度不高等问题。
(图为交流会后实践队成员就前亭镇实地普法考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前亭镇司法所徐育东副所长反映交流。通讯员 刘子楠 摄)
座谈会结束后,实践队受邀郑永强副所长参与下午社区矫正系列工作,并协助前亭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法律宣讲教育活动。活动中,郑副所长下达社区矫正常规性工作任务,要求矫正对象需每日24小时保持开启手机定位服务,以供实时了解矫正对象出行踪迹是否越界,是否违反矫正时期相关规定;并强调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每一位中国公民都应遵纪守法,维护国家统一、荣誉和利益。随后,实践队就“电信诈骗”、“民间纠纷”“醉酒驾驶”等日常生活中常见法律问题对矫正对象进行普法宣讲,并进行相关内容的司法解读,强调法律为一国之根本,每位公民都应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都应维护法律权威,守住法律底线。随后实践队同工作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一同观看《迷途阳光·反转人生》法治教育节目,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意义及成果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活动结束后,实践队在司法所开展摆点宣传,对社区矫正人员分发宪法、法律知识宣传册等法治教育材料,对弘扬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促进法治宣传具有一定价值意义。
(图为社区矫正活动中实践队向社区矫正对象分发宪法宣传本和实践队自制法律宣传册,社区矫正人员认真翻阅。通讯员 刘子楠 摄)
(图为实践队向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普法宣讲,强调知法守法重要性,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听讲。通讯员 刘子楠 摄)
正如一句谚语所言:“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谈及现如今普法难题,徐育东副所长表示普法仍艰难,普法有效性还有提升空间,普法实践性仍有待加强,农村普法教育道路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农村普法需要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诚然,中国农村社会的法治尽管仍存在诸多问题,但却也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希望。每一个人都应对中国基层法律治理贡献个人绵薄之力,只有大众的社会认同、主流价值观和国家立法趋向一致,中国农村法治问题才一定会迎刃而解。
(图为活动结束后实践队与前亭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一日工作总结,并合影留念。通讯员 刘子楠 摄)
http://www.dxsbao.com/shijian/228046.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