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在实证研究方面的全面性、系统性,提炼出有较高深入性的研究成果,3月1日下午,由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显伟教授带队的大学生团队前往湛江市司法局展开题为“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在广东地区的调查与思考”的课题研究活动,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张显伟院长、杜承秀副教授、湛江市司法局书记、书记助理出席本次调研座谈会。
大学生调研团队首先查看了司法局法治调研的工作场所,同时也查阅了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实践资料。资料显示,在2014年,湛江市的徐闻、赤坎、霞山以及麻章区进行制度试点,得到良好的反馈,于2015年全面施行该项制度。截止2018年,湛江市已经有1940个行政村配备有专业的法律顾问。
随后便召开了面向大学生团队的调研座谈会,湛江市司法局书记就近几年来司法局在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情况作了详细的介绍,大学生调研团队也查看了施行工作的有关台帐资料,对湛江市司法局所做出的行之有效的各项举措表示充分的肯定。在座谈会上,大学生调研团队也针对该制度在湛江施行的情况和面临的困境发表了自己的想法和见解。
针对调研团队提出的村居法律顾问权责问题,司法局书记指出:律师们担任村委的法律顾问之前签订了相关合同,合同要求律师需摸清村委的法律需求、协助村居做好自治管理、协助村居起草修订章程、解答村居换届选举的法律问题、重大经济民生补偿的法律意见、审查村居的经济合同或者起草合同、协助土地承包政策的实施、协助村居处理纠纷和调解、开展法律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援助等职责。
针对阶段性调研的问题,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张显伟教授指出:首先,应该通过相关文献以及数据资料去全面宏观地了解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明确调研的对象以及相关内容。其次,挑选一些典型的调研对象以及相关实体,进行实地现场的社会调查,同时,参考前人的经验教训,要求全面的客观的了解该制度的发展现状及其研究规律。最后,通过实地调研与理论资料的分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清醒的正确的认识到该制度在广东地区的发展现状、面临的困境以及探求发生困境的原因,并寻求相应的对策,以期完善该项制度。
座谈会的最后阶段,湛江市司法局书记对广海大学生调研团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举措表示赞扬,同时对其后续调研成果表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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