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渠是艰苦奋斗的产物,社会主义制度是其修成的前提
在与当地人的交谈中,实践团队员们了解到,在当时的那个时代,是否修渠不是老百姓说了算的,但在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下,老百姓们终于当了自己家的主人,由于人们迫切希望早日解决水问题,因此,修建红旗渠必然凝造成人民群众与革命干部共同的决心和意志,修建红旗渠必然顺理成章地提到了党和政府的办事日程上。可见,在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条件下,红旗渠才得以修建。
红旗渠修建成功,离不开优秀组织
当地导游向我们介绍,在修建红旗渠时,农民是按照参与集体劳动成果的多少为依凭进行分配,并以公分进行量化。当劳动力参加红旗渠建设时可以获得同等工分,并且可以获得粮款补助的情况下,劳力自然不会拒绝参加水利建设。而公社对建设红旗渠的财政支持也是其修建成功的动力,修建这样艰巨而又旷日持久的工程,劳动力特别是劳动报酬就是一个无法解决的大问题。在分田单干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劳动是要给报酬的,即使是像红旗渠这样的所谓“为民工程”也不能例外;否则,就不会有人去劳动。这是人所共知的道理。
1965年12月18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载赞扬“林县县委是一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领导核心”。林县县委之所以能够完成领导修建红旗渠的历史使命,之所以深得民心,是因为他们把人民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把人民当作自己的主人。得民心是因为知民心。县委决策修建红旗渠,是他们知道解决水的问题,是林县人民根本利益的关键之所在,是当家作主后的林县人民最迫切、最重要、最强烈的要求。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我们也更深一步的了解了红旗渠的历史,也明白了是什么样的制度、体制早就来了如此宏伟的红旗渠。
红旗渠创新的责任分区制度
实践团队员们走在红旗渠干道上,发现渠岸上每隔一段距离,就镶嵌有当年修渠时留下的责任碑界,刻着一些字。导游告诉我们,这些长度约半米、宽约30厘米刻着字的石板是,当年修渠时,为保证质量,刻下的责任碑界。导游介绍,这是当年修渠时,将渠道按照各行政村人口数目,分为长短不一的部分,划分给每个村专门负责。“这样就可以责任到村,出了问题方便一一对应,进行追责。”
当年的责任划分制度,留下了如今我们脚下一个又一个的责任碑界。实践团听完解释后,每当走了一段路,便又看到它时,都会被感动到。就是这样一个又一个的责任线,保证了红旗渠的工程质量,汇聚成令世人惊叹的“人工天河“红旗渠修建者把对党和人民、对子孙后代和历史负责的精神化成一个个碑界的名字,彰显的是对责任品格的坚守,才使寿命一般在20-30年间的石砌渠历经半个多世纪风雨,依然固若金汤、滴水不漏。
团队负责人:胡栩源
本稿撰写人:翟芷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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