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非专业的舞蹈老师,对于很多舞蹈专业知识还是较为欠缺的,但是我认为在教学中采用的方法,不应该是客观固定的,正如其他学科一样,应该依据教学对象的年龄、能力所要教授教材的内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教学方法 。由于年龄的特征,他们的模仿能力强,他们善于模仿教师的舞蹈动作,却不易理解教师对动作所作的讲解和分析。因此,对于初学的少年儿童应该更多地采用直观教学(即教师给学生以反复的动作示范)。此外,初学者做动作时往往自我知觉比较迟钝,不善于按照教师的要求自觉地对动作进行自我纠正。因此,教师要耐心细致地一个人一个人地、一个动作一个动作地纠正学生动作上的差误。
一般来说,有两年以上舞蹈训练基础的学生,通过实践对舞蹈动作的理解有了提高,对自身训练时动作中存在的毛病进行自我纠正的能力亦相应提高。这时,我除了做必要的示范外,还会因势利导对学生进行必要和适量的舞蹈动作理论分析,使学生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向理解认识飞跃,促成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此外,还需要加强训练中的口头提示,帮助学生纠正动作,以节省时间。作为舞蹈教师,需要研究自己的教学对象和所要教授的舞蹈内容,制定与两者相适应的科学的教学方法。实践证明,当教学方法同教学对象相适应时,学生就能较快地、正确地掌握所教授的舞蹈动作,也会较自觉地及时纠正自已练习舞蹈动作时出现各种毛病,教学质量会显著提高。
严格要求。没有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就没有质量。但是,严格要求并不是说提出要求越高越好,教师提出的要求应该在学生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如果是学生能力不足,可以暂时搁置这一动作或技巧,先做些辅助能力的练习;如果是动作的方法不对,则帮助学生找到完成动作的正确方法。能力与方法两者缺一不可。只有能力没有正确的方法不能做好动作;反之,只有方法没有能力,也不奏效。
我认为此次舞蹈教学,应以提升同学们的兴趣为主,由于很少有学生接触过舞蹈,帮助他们跳一支快乐的舞,使他们对有较好的舞蹈初印象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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