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3日 烟台大学法学院“以法护青春”刑事责任年龄调查队前往海阳市第四中学、金都百货和新华书店发放传单、宣传扇以及填写调查问卷
13号上午9点刑事责任年龄调研队分成两个小组分别前往两所学校发放宣传单、宣传扇以及填写调查问卷。其中一小分队前往海阳市第四中学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扇并进行适当的普法工作,结束学校宣传活动后前往下一站金都百货。在商场里各队员表现十分积极,遇见带着孩子的父母均上前询问是否有时间是否有兴趣关注调研队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人们十分热情并上前询问调研队的实践主题、具体分工等。
随后小分队前往新华书店,新华书店青少年和他们的家长居多,小分队另分两组分头采访,共计填写12份调查问卷。其中一初中王同学反映,学校里存在同学拉帮结伙欺负其他同学的恶劣行为现象,当问及如果这种校园欺凌现象发生在她身上时,王同学说她会先主动向老师反映,先寻求老师的帮助。另外一同学反映学校存在高年级向低年级收取保护费的现象,此现象十分恶劣,对被收取保护费的同学的心灵造成莫大伤害,学校对此也采取了严密的惩罚措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大多数受访同学均了解不深。
在采访完初高中未成年人之后,调研小分队的目光转向青少年的家长,在各组组长的带领下,各队员纷纷给家长们递发调研队的宣传单,向他们介绍调研队的调研目的和调研流程以及所保护的未成年人权益等问题。大多数家长反响比较积极,少数家长采取回避态度,不予理睬,此项工作开展的较为顺利,上午工作圆满拉下了帷幕。
各队员在13号上午展现出了昂扬斗志,调研队分工明确,各队员掌握各自任务后立马开始行动,毫不耽搁,在工作受阻的情况下,选择了有效沟通。各队员通过13号上午的调研掌握了更多群众的反馈,对此次“以法护青春”刑事责任年龄调研的开展有了更加深入地理解,对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有了更加笃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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