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问题,一直是一个影响民生的问题。国家对此出台了《环境法》,这些年来国家针对环境问题建立了许多新的法规,出台了许多新的政策,而环境问题也因此得到了整改。但是在一起地方,仍然有人对环境法的内容一知半解甚至完全没有接触过。针对这个问题,山东大学“以知促行”小队来到山东滨州阳信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环保”、“公益”、“法治”、“发展”四个方面展开调研。
8月15号上午,“以知促行”小队抵达阳信县人民检察院,与民事行政检查科的工作人员一起,就当前形势下的公益诉讼制度展开了讨论。
“以知促行”小队抵达阳信人民检察院与民事行政检查科四名成员合照
队员们与科室的四名成员在会议室进行讨论,民事行政检查科的魏科长和“以知促行”队员共同交流有关公益诉讼。
魏科长告诉“以知促行”的队员,公益诉讼可分为民事和刑事两种类型。所谓民事公益诉讼,就是“官”告“民”;刑事公益诉讼就是“官”告“官”。并举出了关于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例。
阳信提起全市首例食品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例
正在为“以知促行”小队讲解的民事行政检查科科员
“以知促行”团队成员认真听取科员讲解
交流过程中,民事行政检查科的成员还告诉团队成员,在检查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应当先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检察建议能够起到一种补救效果,有效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交流期间,“以知促行”团队成员提出了一些的问题,魏科长也都一一作答。
“以知促行”队员左东政同学提出问题
“以知促行”队员张菊同学提出问题
“以知促行”队员王明赫同学提出问题
“以知促行”队员席致远同学提出问题
魏科长对“以知促行”队员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在阳信县人民检察院的授权下,“以知促行”实践调研团队还参观了阳信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该基地市检察院下属,专门为当地青少年普及基本法律知识的基地。
“以知促行”小队参观阳信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以知促行”小队在阳信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合影
结束了阳信县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的调研之后,对于检察机关对案件审理程序的丰富,一环扣一环的严谨态度,都是一个法学学生必须要学习的。阳信县人民检察院体现出了坚持改革正确方向,严格有序推进原则,内外统筹兼顾的严谨秩序。法律永远都是具有滞后性的,需要法律人在不断的实践中探索发掘,才能越来越完善起来。
在之后的活动中,相信“以知促行”实践调研团能够继续保持良好的态度,用足以好的状态迎接接下来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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