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法,邢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律,成文法的主要形式。法律是任何社会都需要的一定规则,是人们进行社会活动时所应遵循的。为了全面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基层人民法律意识,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于8月3号在杨家集汪庄村委会开展了以“信息宣法,法在人民”为主题的法律宣讲活动。第一驻村书记李振周、汪庄小学校长冯大志、社会实践团队全体成员和部分村民参加了本次活动。
深入群众 街头采访
本次宣讲活动前期对当地村民进行当地法律情况的访问,然而访问的结果并不如人意。发现基层民众的法律意识较淡薄,并不经常运用且也不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法律是什么?法律有什么作用?如何运用法律?你使用过法律吗?你经常使用法律解决问题吗?绝大多数的答案是否定的。村民们面对我们的问题时是迟疑的甚至是不解的,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提出这些问题。经调查发现村民常通过人情关系来处理事情。遇到不公平的事情常常采用极端方式或者认命,对这件事情不予追究。村民大多没有法律意识,进而也不对孩子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
情见宣讲 法在人民
继街头采访之后,第一驻村书记李振周、汪庄小学校长冯大志以及社会实践团队对现场村民进行了一场法律宣讲。以一个生活中常见的欠债是写借条还是欠条的例子激发了村民的兴趣。接着,第一驻村书记李振周发言阐明了依法治国和基层民众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汪庄小学校长冯大志侧重阐明了对小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宣讲的意义并对此提出了几点建议。随后,社会实践成员对十九大中的相关法律条文和日常法律问题做出进一步说明,使村民理解法律离我们每个人都很近,它并不是空中楼阁,掌握一些法律知识是很有必要的。
法之宣传 信息交流
信息的价值于社会交流中展现,社会实践团采用问答互动形式与村民进行交流,加深村民对本次活动内容的理解。村民在回答问题时表现出很高的热情,对提出的法律问题和法律宣讲并不排斥。一部分村民还说出了正确答案。通过这次互动交流了解到在基层进行法律知识的宣讲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此次“信息宣法,法在人民”法律知识普及活动的宣讲,使村民了解到部分法律问题,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概念,有利于法律知识的更深入普及,进而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响应了十九大依法治国的号召,更好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建立安定和谐有秩序的法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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