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明靠大家,法官调解不可少
为促进法制文明建设,构建一个知法懂法的社会环境。许昌学院法政学院赴鄢陵法院实践队的队员们正在法院里贡献着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7月25日上午,在鄢陵县只乐人民法庭里实践队员们通过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从旁帮助法庭工作人员解决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与被告合伙经营农产品封面设计,在经营期间双方发生意见分歧,后原告和被告友好协商散伙,并约定了散伙相关事宜,被告给原告支付5万元现金,被告继续经营企业。后被告家里又遭遇了失火,欠原告的的款虽然始终表示一定还,但一直没能力还。原告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因为自己家庭情况也不容乐观,两个孩子正在上小学,父母年迈,需要人照顾。经过几次催要,万般无奈之下,便诉至法庭,要求被告偿还欠款。
法庭受理此案后,法官认为有调解可能,便联系了原告,去他家了解情况,弄清事情来龙去脉,并安抚当事人情绪,然后又去被告家中调查,得知双方所述事实基本一致,然而被告在知道自己被原告起诉之后表现出不满之意,认为自己并非是不还钱,只是确有困难,由此,双方关系产生裂痕。法官在充分掌握了事情的原委后,分析后认为,原告因为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向被告催要欠款无可厚非,理所当然,被告有诚意还款,只是暂时没有能力还款,导致产生矛盾。经过大家的一番讨论和深思熟虑,法官提出了让被告分期还款的方式,这样既可以缓解经济压力,又给原告吃下定心丸,岂不是一举两得,矛盾也许能就此化解。于是,主审法官和书记员一起去原、被告家里,一边安抚情绪,一边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调和双方矛盾。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大家的努力,双方终于同意调解,并初步口头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调解成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的互相理解,换位思考这是一个永远不会过时的方法。"一位实践队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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