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和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并报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文法学院教师王海燕通过“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教师”推荐,本次参评涉及全省各大中专院校、中职院校和基础教育学校,经教育厅层层筛选,全省共推荐先进个人103人,其中本科高校仅通过推荐15人,民办本科仅我校1所通过推荐。
王海燕,女,中共党员,副教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主要从事德育、教育心理方向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其中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主编和参编学术著作4部,主持参与了30余项省部级、地厅级项目,并获得省级地市级奖励20余项,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志愿者”“最美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等多项荣誉称号。该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认为坚持党的领导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始终站在教育教学一线,先后承担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教师专业发展》《教学设计》《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多门理论课程,课程教评优秀率达到99%,曾多次被教学督导办推荐为教学示范课堂。在科研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将教学实践中的反思融入学术研究,以教学智慧引领智慧教学。她始终保持谦虚低调的行事风格,坚持坦诚以待、与人为善的为人原则;坚持勤勉好学、知耻有敬的学术追求;坚持成就学生、厚积创新的教学风格,保有本色,潜心耕耘。
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幸运,一个学校拥有好老师是学校的光荣,一个民族源源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师则是民族的希望。此次关于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活动为宣传庆祝第四十个教师节,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广泛展示新时代人民教师教书育人事迹风采,激励广大教师以实际行动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争做新时代大先生,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初审\朱青 复审\朱青 终审\罗艳娟)
(通讯员\乔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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