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情包不知何时异军突起,进入了我们的生活,成为了社交软件里不可缺少的元素,“葛优躺,叶良辰系列表情包”可以说是表情包界的鼻祖,开拓了新天地。一直以来创作者对于表情包的制作和发布都是紧跟潮流的步伐,随着舆论热点的变化而实时更新,普通大众对于曾不不穷的表情包也都是基本接受的态度。然而,最近慰安妇记录电影《二十二》播出后引发的表情包事件以及刚刚向法院提交侵权诉讼申请书的演员葛优不禁让人开始重新审视表情包带给我们的究竟是什么。
人有喜怒哀惧愁,除了面对面的直接表达,表情包通过对动漫虚拟人物或是现实人物的艺术加工让情绪以一种夸张的手法表现了出来,生动有趣,这样说来表情包就是寄托感情表达内心想法的载体,它还可以超越时空的局限,实现最大程度的共享,这是积极所在。另外,以图片的形式发表自己对事物的看法是法律所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权的合理范畴,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市场经济大背景下任何东西都会被商业化,每一套表情包的出现,背后是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他们将此作为一种营销手段来宣传自己的产品,甚至不惜为了利益冲破了道德的底线,将一些网络红人,娱乐明星的肖像扭曲,夸张来博人眼球,至此,表情包之路的发展已开始偏离轨道。
我们反观被制作者的态度,有的人喜闻乐见,只要在自己没有被过度丑化的情况下愿意参与到这场几乎没有成本的自我营销中来,所以,如此多人被制作被调侃却没有人站出来公然反抗;有的人似乎已经意识到了肖像侵权的严重性,开始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不管是哪一类人,不论他们的动机如何。我觉得从法律的角度,是时候管管表情包这只放养的小羊了。以我个人的观点,第一 依然尊重公民言论自由的有效性,给予充分的自由权;第二 任何个人或者集体在制作表情包时必须遵守道德底线,亵渎历史或者诋毁他人人格的表情包杜绝制作。第三 若非以个人肖像制作发布表情包而是借用他人必须取得被制作人的认可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在法律保护下进行。任何一个现象的出现和发展绝对有它存在的合理性,但是随着不断的发展,两面性也会逐渐显现,我们要做的就是在满足大众心理需求的同时尽最大的可能保护好历史的完整性和公民的权利,今天只有一个葛优先生,明天就会有千千万万的葛优先生,何不在当下就及时制止呢?
每一个人在做一件事的事情的时候一定不能只想着眼前的利益,人生除了娱乐和金钱还有心中的良知和底线,往往兴致大发,随性而为不计后果的行为会招致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惩戒。表情包是令人开心的东西,那就善待它,保护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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