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宪利于国,利于君,利于民。”清末启蒙思想家郑观应首次提出“宪法”一词,可谓先声夺人,影响了梁启超、康有为、毛泽东等一批有志青年,意义深远。翻开历史,回顾往昔,历朝历代统治者无不制定颁布,适宜时代发展的法令制度,使得百姓安居乐业,江山社稷稳固。不约而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经过数次修订,终成国家根本大法,即治国安邦总章程之宪法。
“宪法”在于“守法”。“守法”二字,于己,于家,于国,皆有其不可磨灭,至关重要的意义。对于学宪法、讲宪法、宪法在我心的青年而言,守法须从自身做,守法定会兴家国!
于己,守法可修身养性,恪尽职守。
日常生活中,法律就在身边,守法必须力行。只有摒弃自身的惰性、怠性,才能磨练出良好的性格品质。严于律己中方知遵纪守法之大用,小则修身养性,恪尽职守,大则人人效仿,大有裨益。让我们青年一代,高举宪法旗帜,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以一己之力去书写属于时代的守法篇章!
于家,守法可家族兴旺,砥砺家风。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日月更替,时光更迭,只有良好的家族家风,才能流芳千古,永垂不朽。试想,哪个名门望族的兴起,不是“约法三章”、引以为戒换来的;哪个家族兴旺的延续,不是遵纪守法、家法如山取得的。这正是守法对家庭的作用。若家家守法则会营造出温馨和谐的社会风气,家与国才能“历久弥坚”,长治久安。
于国,守法可社会稳定,国家兴盛。
“所以能制胜于天下者,用法明也。”盛世中华,万象更新,正以金新的面貌,迎接来自人民、社会的检阅。国家成就的取得,无不来自纪律严明,对法遵守。一个守法的国家,能创造和平稳定的环境,能谱写文明和谐的凯歌,能激励爱国敬业的心灵。守法治国,必将高傲地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
“公私不可不明,法禁不可不审”。反观,某些当权者不思进取,知法犯法,必将成为历史的罪人,在法律充盈华夏大地的路上,充当绊脚石,牺牲品。
何其有幸,生于华夏!在两个一百年交汇之际,宪法伴我成长,我们不仅是守法者,更是宣法人,以吾辈青春之姿,去宣扬宪法之要,因为“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我们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愿在建国百年,志在伟业千秋,让我们青年一辈以切身小事做起,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为家国兴盛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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