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令营的第二天,是忙碌而充实的一天。在回程的大巴上靠着座椅,虽眼皮沉重,困意汹涌,但深觉这一天的所见所学是足以弥补体力和天气带来的疲乏了。
上午在铁路运输法院听庭了一场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案,虽然因为案情简单,证据确凿,加上辩护人的坦诚交代,所以少了律师的辩论环节。然而,当听到陈检在休庭前提出的公诉人对案件的反思并对辩护人从权利人,社会,个人的角度教育了该罪的危害时,突然意识到自己虽然学法,但对法律似乎一直存在着偏见,认为法律必然是严肃严苛甚至严酷的,而陈检对案件的反思却让我体会到了严苛的司法背后也一直存在并支撑着司法的那一缕人性与温情。虽然可能平时的庭审中,这种教育与反思的流程会从简带过,然而这次庭审依然让我看到了法与人性交织融合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便足以支持我继续在法的道路上探索前行了。
下午大家则是去了浦口区的法律援助中心和顶山街道穆金荣人民调解委员会。一直理所当然地以为法律援助中心一定是针对全体社会成员的提供免费的律师资源进行援助,通过下午的学习才了解到法律援助也需要满足各方面的要求,如最低生活保障两倍的数额,而这点和我们高校法律援助面向全社会人员提供的援助还是存在区别的。法律援助经验丰富的江律师与卢律师经同学们的提问给大家介绍了法律援助实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受援者因免费援助可能持有的偏见心理及相应对策。随后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参观交流则让我进一步了解到各纠纷调解机构间的区别与关联。各种纠纷调解机构不是单独运转的零件,它们更像是一个个或大或小的齿轮,紧密咬合,互相连接,虽职能各不相同却缺一不可。同时,也只有所有的齿轮各在其位,共同运转,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在法律大机器的运转下得到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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