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一大清早,朋友圈就被一篇名为《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文章刷屏,一个父亲“卖文”给女儿筹款,这是一篇深情款款、发自肺腑的动人文字,充满着一个父亲的爱意、悲伤和期望。但短短几小时内,剧情发生反转,有质疑医药费的,有质疑“带血营销”的,甚至扒出作者罗尔个人私生活进行谴责。而最让人不堪的一个观点就是,那些无脑捐款得了“圣母病”,上当受骗是活该!
真是岂有此理,说这样的话,且不说这种智识的优越感让人讨厌,而对爱心人士的爱心泼冷水,甚至泼脏水,简直就是可恶了。且不说,基于信息不对称,一般公众很难对一个事件的原委有透彻的了解,而出于朴素的情感和对慈善的本真的追求,对受助对象适当资助,无论如何都不是错。哪怕事后证明被欺骗了,善意被过度透支了,也不该要求爱心来承担后果。如果让这种所谓的理性的冷血思维来主导,那原本就不发达的慈善之树,就更加开不出艳丽的花朵了,只会越来越枯萎。
随着相关部门的介入,媒体的深度调查,罗一笑事件已经越来越清晰地展现在公众面前。深圳社保部门第一时间进行舆情监测,发出的通告表明,当事人罗一笑的父亲的文章,有严重的不实,隐瞒了自己的实际收入和承受能力不说,还夸大了罗一笑的治疗费用。而媒体的调查和访谈,则证实了罗一笑的父母确实有三套房、两部车,完全有能力承担罗一笑治疗的费用。不管其主观上是否存在借营销公号炒作的故意,但这种不诚实的态度,利用信息不对称对公众的煽情,都是不道德的。如此而引起捐助人的愤怒声讨,是其应该承担的代价。
类似事件对南京人来说并不陌生。去年,南京就发生过一起被媒体称为“诈捐门”的事件,甚至导致捐款人集体诉讼。而仅仅对当事人进行道德上的谴责,意义并不大。
这类事情对公众的善意肯定产生了冲击,如果再反抽捐款人无脑,则伤害更大。最有效的,就是反思,如何通过制度性的建构,来杜绝此类事件的一再发生。
慈善法已经排除了“慈善”领域的“个人求助”行为。依循慈善法规定的模式,由某一个慈善组织介入进行“慈善募捐”,那么就可以启动一系列有关慈善行为监管的程序,专用账户,监管渠道,法律责任,清清楚楚。但或许有人认为这种模式效率有限,不可能兼顾到每一个人,有舆论动员能力的人,总希望能够利益最大化,而网络动员的便捷也确实让不少绕过慈善法的募捐获得了成功,这就刺激后来人不断效仿。这说明我们的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效率,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此外,慈善法到底具有多大的刚性?对变通的网络募捐如何善后,也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公益慈善领域看上去很美,做善事总是令人开心愉悦,但这个领域同样存在各种不轨现象。过度透支慈善,当然不能让爱心人士来扛,但不代表不该汲取教训。
如果对慈善组织持一种不信任的态度,仅凭个人情感来作判断,难免不会受到反转的抽击。美好的情感,如果不以理性作为基础,以慈善法作为前提,这样的慈善质量和氛围,都是不确定的,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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