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文山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这一规定因提及“早上7时至晚上10时之间禁止遛犬”,而被戏称“史上最严城市养犬办法”。一部分网友认为,该规定理应获赞,希望全国推广;另一部分网友则认为规定过于严格,养狗人在晚间遛狗又难免给休息的人造成影响。(北京青年报11月6日)
文山的遛狗新规,不是空穴来风随意制定的。纵观我国社会中“人狗纠纷”事件不在少数,有山东理工大学副教授遛狗不拴绳与两女生起冲突,并掌掴两女生;有网红“saya”因狗未牵绳吓到孕妇并起冲突;更有上海青浦区的两家人因遛狗起纠纷最后发生命案的惨事。那么,在如此社会现状的背景之下,对于大多数不养狗的人士来说,这条规定简直是太好了,因为这样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此种纠纷的发生。但是,这种一刀切的“人狗不碰面”法规真的能长久吗?真的合理吗?真的能“治本”吗?
“早上7时至晚上10时之间禁止遛犬”这一规定,简单来说,就是人为的把人与狗的公共活动时间形成一种时间错位,但是这一规定虽然表面上顺应了公众的一种需求,但是本质上却没有解决根本问题。片面的把时间规定死,不免给养狗人士造成了很大的不合理和不人性化。当我们透过表面,去探究人狗关系的本质时,我们不难发现,当今如此多的人狗纠纷案之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公众的文明养犬观念。
造就良好的公众文明养犬观念,单靠文山出台的这种“史上最严城市养犬办法”是远远达不到效果的,反而还有可能适得其反。养狗人士会对这样严苛的条例感到厌恶,非养狗人士也不会对遛狗多一份包容之心。这种政策只会加剧非养狗人士与养狗人士之间的偏见和对立,并不利于遛狗造成的诸多矛盾得到最终解决。
所以,政府在面对此类的社会矛盾之时,草率的出台“一刀切”的规章制度,并不一定是“对症下药”,也有可能是下了“不温不火”的“急药”,可是药效来的快也去得快,根本问题并没有得到改善。
公众文明养犬观念需要长期性潜移默化的改善,只有养狗人士遵守遛狗注意事项,真真切切做到文明养狗,非养狗人士对于遛狗更多一份宽容和爱护,那么,养狗人士与非养狗人士之间的纠纷冲突也会越来越少,社会也会越来越和谐。
因此,政府在出台相关政策之时,定要考虑众多因素,合乎事物发展规律,循序渐进,以达到解决根本问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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