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百年孤独是在高中,因为有个大神一样的同桌。
读完《百年孤独》,有一种失恋的感觉,不,是与世诀别的哀伤,如同在马恭多小镇上活了一百多年,最后在飓风里和小镇一起消失的那个人是自己。马尔克斯笔下的世界满溢狂野和激情,描述它的过程却又总是带着一抹讥讽的冷眼旁观。我发觉自己之所以能够对布恩迪亚家族世代传袭的孤独症有深切的体会,正是来源于阅读这本书的过程——无法把自己从这个世界里脱身,却又不得不在作者讥诮的语气里保持清醒。我舒服地把自己幽禁在这座无时无刻不在走向毁灭的小镇上,它的颓废,它的自欺,它的冷漠,它的孤独,背负着无可救药的宿命论,却又忍不住在活下去的渴望里苦苦挣扎。
我喜欢作者无拘无束的想象力,在逻辑紧密的故事情节里施展出奇特的张力。当年迈的乌苏拉在临近死亡的岁月里,回光返照地重燃起振兴家业的热情,却犯下了想用眼睛去看清凭借直觉就能通晓世事的错误时,我羡慕她的年迈和失明,对智慧的贪婪让我忍不住猜想是否要在这个世界上活足够多的时间,然后把自己丢进垂暮的深渊里,才得以无限地接近宇宙的本质?布恩笛亚家族世袭的孤独和冷漠,让他们无一不活在自己的固执和疯狂里,在临近死亡的时刻才会感知到对周边的爱,亦或是干干脆脆地走到另一个世界里,头也不回。然而每一种命运都隐隐透着不可言说的关于生命的秘密,那个秘密不仅关于马恭多这座垂死的小镇,更存在于你我之间。绑在树上死去的霍赛·阿卡迪奥·布恩迪亚,白日升天的雷梅苔丝,神秘的墨尔基阿德斯,他们的灵魂在布恩笛亚家族日益破旧的房子里喃喃自语,那些珍贵的揭示命运的真相,因为看起来如此滑稽而荒谬,所以无人有兴趣去探究。人们投身于抗拒衰败和死亡的繁荣里,即便那种繁荣日益虚无。
我不禁反思起自己的生活,反思起目所能及的周围世界的存在。当我从《百年孤独》里探出脑袋,却发现自己好像经受过了时间狠狠地洗练,生活变成七零八落的片段,没有秩序,秩序只是个人意志虚构出来的存在,为了让无所依傍的生命看起来安全而温暖。如同装模作样的菲南达,把布恩笛亚裹在陈旧腐败的规则里,只因为那样看上去才是“正确”的。我想这也是我喜欢《百年孤独》的原因,它的魔幻手法是对这个世界善意的嘲讽,打破了用时间和空间限定的现实生活,在无序中揭示生命存在的种种迹象,在每一次无谓的挣扎,和濒临灭亡的顿悟里。
布恩笛亚家族无法摆脱的,宿命般的孤独症和忧郁症,竟让我心生羡慕。因这无法选择的孤独,带来生的幻灭,与此同时,却又在不知不觉中让人体悟到生命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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