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丑陋难抵正义的坚守
当我们在为古代先贤提出的两种不同的人性观——性善论和性恶论而苦思冥想时,现实给了我们每个人当头一棒,并且,它远比教科书式的思想灌输来得更真切、深刻。
步入大学之前,紧张的高中生活让我无暇顾及学校之外的社会上都发生了什么,因此,我清楚地记得那时的我单纯地以为和谐社会不再是口号,而是摆在眼前,人人都看得到的事实。然而,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彻底地错了,和谐距离我们看似很近,实则很远。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从江歌案到携程、红黄蓝虐童案,一切的一切都像无数把锋利的匕首狠狠地刺在了我们每个人的心头。于是,我们愤怒,我们悲伤,我们在社交平台上大量宣泄着我们的不满,最终掀起舆论的浪潮,让所谓的“罪人”承受巨大的压力。之所以这样做,毫无疑问,因为我们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们希望犯错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尤其是对于我们大多数普通人而言,我们能做的仿佛就是这些,在这当中,虽然依旧存在着很多想法极端或是不满社会情绪高涨的人,但我们更多地是能够感受到强烈的来自正义感的力量。
这种正义感来自于社会上每个有良心、有同情心的人,这种以舆论施压的方式是一种个人的权利——言论自由权和表达权,而不是被硬性地强制或是有组织地进行。这种正义感的优势在于可以快速而又广泛地得到人们的共鸣,从而推动事件朝着我们期待的方向发展。然而,这一优点仿佛也是缺陷,由于这种人性之善形成的正义感没有得到实际上强有力的保障,因此,事件的最终结果也无法由这种正义感去决定,在某些时候,最终的结果甚至让所有人失望。在这个时刻,我们必须将更多的有强制保障的正义感寄托于法律。
不论是和提倡“人治”的我国古代相比,还是和文革期间法律形同虚设相比,当我们在吐槽当下我们的法律如何不健全等等之时,我们更应该庆幸,我们依旧生活在一个有保障的时代。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建设经历了多个发展阶段,在每一个时期我们都能够看到进步的影子,在提倡中国梦的当下,前进中的每一小步都是不可缺少的一大步。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充满了流血与牺牲,充满了斗争,但这种有强制保障的正义感是我们每个人所需要的。因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相信这种来自法律的正义感正在逐步变成我们期待的样子,也必然是我们对待恶人最强的武器。
对于我们个人而言,当我们面临再次质问社会到底怎么了这个问题时,我们更多需要的是冷静与理性,在此基础之上,舆论导向的压力才会更有力量,大众汇聚的正义感也会更有号召力和影响力。除此之外,守法用法,坚守法律底线,用好法律武器,相信触犯法律的人必然受到该有的惩罚,人性的丑陋终究难抵正义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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