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一博主发视频称,在苏州观前街的童年主题零食店发现了“辣条刺客”,价签上的标价为1毛7分钱,但却是以克为单位,实际价格为85元一斤,结账时销售人员也未说明商品的具体价格,自己买的一些辣条共计187元,商家用克重标价的方式来掩饰商品的高价,导致消费者对商品价格产生误解,从而进行一些违背自身预算的消费行为。5月2日,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据通报,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关注到相关舆情后,第一时间联合相关执法人员前往事发店铺进行检查,经核实,网上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现场商品虽明码标价,未违反有关价格法律法规,但不符合消费者对普通价签的认知。现已督促店方整改,现场所售辣条已改为以包计价。(5月2日大皖新闻)
明码标价本是市场约定俗成的交易规则之一,一些狡猾商家却使用克重价签,利用消费者潜意识里传统价签中的“千克”印象,来对消费者进行误导。这不仅违背了消费市场中商家“以诚信立身,以诚信为本”的行为准则,还伤害了顾客的消费热情,对经济市场造成不利影响。
然而,苏州童年主题零食店克重价签的事件并不是个例,两个月前,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就处罚了一家“网红童年百货店”,据成都市场监管官方账号发布的视频介绍,早在今年1月份,成都市场监管就接到关于该童年百货店商品价格不明,售价过高的400多条投诉,经过实地走访核实后,成都市场监管对该商家责令整改,3月11日,成都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再进入该童年百货店发现该商家又旧态复萌,屡教不改,最后,成都市场监管对该童年百货店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必须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名称、产地、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同时,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更是对明码标价的方式做出了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苏州观前街的童年主题零食店所销售的辣条克重价签,成都网红童年百货店故意欺瞒顾客所消费商品的准确价格,此类种种无疑是商家打价格擦边球的不良行为,甚至涉嫌欺骗消费者。
对于这些试图踩法律法规红线、打价格擦边球的商家,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商家的监督检查,明确此类价格擦边球的违法红线,维护市场的诚信与公平;消费者在市场交易行为中,应时刻保持警惕,对于任何不明确或可疑价签,都应主动询问并且索要明确解释,遇见侵权行为,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权益;商业经营者更应该引以为戒,规范经营,诚信交易,共同营造诚信、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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