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高舒排日扎提·艾则孜/文张柠涛/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我院分团委、学生会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响应号召,我院持续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系列活动。
为了践行服务精神,点亮志愿青春,学生会的同学们开展了一系列“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他们带上清洁工具走进教室和校园,对校园随地垃圾进行清扫,在校园里自发的做起了维护公共设施的工作,比如将乱停乱放的单车摆放整齐,扶起倒在地上的标识牌等等。不仅如此,为了解新学期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排查寝室安全隐患,我院学生会的同学们走进宿舍,帮助其他同学答疑解惑,普及相关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并对同学们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耐心解答。志愿精神是指在自愿的前提下,贡献个人时间、物资、能力并不以此为获取物质薪酬,全心全意为社会献出自我爱心的援助精神。校园是我们共同生活的环境,师生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以及综合能力都可以通过志愿服务来展现。对此,志愿服务精神的弘扬对校园文化的建设和师生素质的提高都有着推动作用!
校学生会始终秉持“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初心使命,从同学们的点滴需求着手,将服务同学的每一件小事、急事放在心头。维护学生正当合法权益,倾听长财青年内心声音,校学生会永远在路上!
此次“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了我院分团委、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展望未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持续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系列活动,用实际行动彰显奋斗担当,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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