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于2022年2月4日在北京开幕。为保障冬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法治保障,我们带大家了解一下有关冬奥会的法律知识。
1、假冒他人专利
此次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8件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北京冬残奥会吉祥物形象相关的标贴、标牌、图形用户界面(GUI)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此之外,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会徽发布时,北京冬奥组委也将“冬梦”和“飞跃”提交了标贴、标牌和GUI等3类多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6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恶意诽谤奥运健儿
参赛的每位选手都是优秀的,对于发挥失利的奥运健儿,我们更加应该给予鼓励,如果在网络上当“键盘侠”对其进行言语攻击、恶意抹黑、侮辱诽谤,侵犯了奥运健儿的名誉权,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捏造、歪曲事实,或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第995条的规定,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处罚:(1)诽谤罪。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构成诽谤罪。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犯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寻衅滋事罪。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犯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高价倒卖奥运会门票
一票难求的奥运门票成了不法分子非法牟利的工具。正常转让门票是允许的,但如果通过抬高价倒卖门票获取暴利,将会受到法律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的规定,伪造、变造、倒卖体育比赛入场券或其他有价票证的,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4、利用奥运会从事赌博活动
随着网络的普及,除了麻将、扑克等传统赌博形式外,赌球赛等体育赛事的网络赌博也越来越常见,每到重大体育赛事,网络赌博的违法犯罪数量都会明显增多。
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刑事处罚:《刑法》第303条规定了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法律责任: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聚焦北京,相约冬奥;筑梦冰雪,共迎盛会;服务冬奥,法治先行。让我们一同携手,做法治冬奥的参与者、支持者、保障者,对于一切损害冬奥会的行为,绝不姑息,让我们与世界一同见证“双奥之城”的荣耀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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