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一段一名女孩自述“被烟台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四年”的6分钟短片被媒体曝光,将“鲍毓明性侵案”迅速推向舆论的中心。随着舆论海啸式的扩大和司法机关调查的深入,案情出现反转,司法宣判的结果在最终指向了舆论的对立面。一个备受关注的案件自此落下帷幕,可谓叫人不胜唏嘘。
回顾案件的调查始末,我们不难看出社会舆论是如何地对司法产生了重大而不可忽视的影响。试想一下,如若没有各大媒体和众多网友对本次案件的的关注,鲍毓明或许就凭借着他的人脉权力而逃脱法律的制裁。可以说,正是强大的舆论力量,将鲍毓明推到了司法的审判灯下,让他避无可避。
但是,万物都有其两面性,舆论更是一把“双刃剑”。纵观本次案件,它不可不谓是中国社新媒体和全体网友的一场集体溃败。《南风窗》的一篇咪蒙式的极具主观渲染色彩的煽情文章顷刻间便引爆舆论。在媒体的煽动和种种“铁证”下,愤怒的民意不断汹涌,真相反而不值一提。司法的严谨与网友们将犯人即刻定罪的急迫形成冲突,司法于是也成为众矢之的——成为罪恶与败类的保护伞。当案情真相浮出水面,舆论一片哗然之时,人们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司法人员一直以来的的默默坚持和努力。
不难想到,如果这次司法机关没有顶住舆论的巨大压力而选择向舆论妥协,迎合愤怒的民意,后果将不堪设想,司法正义将成为一个笑话。
舆论最初的目的是监督国家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古人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圆圈正义》也说:“新闻舆论的监督自由与司法的独立裁判本是法治社会存在的重要前提,两者本可形成良好互动。”可见,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对于改进司法工作是十分必要的。然而,近年来舆论的走向却似乎与其初心背道而驰。一些媒体为了吸引眼球不择手段,不经核实便散步虚假新闻。舆论中的非理性化的言论如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后形成轰动效应。不理智的舆论极易对司法审判以及司法公正产生不良影响,其后果几乎是恶劣的、不可逆的。培根曾言:“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一支水流,而错误的司法判决则是污染了整个水源。”
司法机关要保证每一个案件的公平正义,离不开司法审判和舆论之间的良性互动。这不仅需要司法审判在发挥舆论的积极作用的同时避免舆论带来的消极影响,更需要舆论背后的人们具备思辨、质疑的能力和等待的耐心。正如白岩松所说:“我们应该有等待真相的耐心,而不是立即用想象的事实替代事实,用情绪来完成宣判。”
没有普适的结论,也没有绝对权威的论断。任何观点都需要不断验证。当我们在网络上发表观点时,应当尽力摆脱自身经历的束缚,以旁观者的角度审视、质疑。这个世界有太多的虚假信息,只有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才不至于沉浸其中无法自拔。法治社会、法治精神,需要每一个人的维护。司法从来不是我们的敌人,虚伪与煽动才是。实现司法正义,务必让舆论的子弹多飞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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