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离开监狱的人应该协助重新安置
当今中国,有个十分普遍的现象,就是从离开监狱的人很难再次找到工作,由于社会上的人们对他们的误解太大,他们想改头换面,重新做人,却一般想要生存下来都很困难。尤其是在当下网络发达的时代,过去犯罪的人可能由于没有监控,没有网络,没有录像,罪行不会被记录,罪犯在服刑之后还有重新做人的机会,而当下,在互联网十分发达的时代,任何一个地方都有监控,并且录像又都是永久保存在网络上的,单位一调查就会知道是否有前科。知道其有前科之后,害怕他们继续犯错,即使其本身已经改好了,但仍然会被定性为是潜在性危险而拒之门外。因此,他们所能走的道路大部分情况下都是跟无业游民和死肥宅一样,迟早会因为没钱饿死,他们只能选择乞讨,或者继续做错事回到监狱。
他们不是不想好好重新开始,是如今这个社会不愿意给他们机会。他们在犯错事后已经受到了相应的惩罚,在刑满释放后他们应该是和正常人平等的。但实际上融入社会对曾经的罪犯来说有个很核心的问题就是“罪犯”这个标签,根据标签理论论,犯罪人在被捕时即被捕时就已经贴上了标签,并且这一标签会伴随他们终身,即使在他们刑满获释后也不例外。会使他们遭受到各社会的群体的疏远和排斥,并对其生活造成巨大的影响。尽管诸多刑满释放者都希望能够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顺利回归社会,渴望被社会重新认可和接纳,然后“罪犯”这一标签确实这一过程变得无比艰难。所以我方认为,对刑满释放人员协助重新安置是使得离开监狱的人逐步被社会认可的基础。
根据《青年刑满释放人员,社会融合测量与促进对策》中也印证了这一点,28.2%人因为知道犯罪经历被歧视,12.3%的人因为被知道犯罪经历而躲避,32.5%的人觉得自己不被接纳。
而如果实行这项政策以后,可以促进从监狱出来的人进一步融入社会。并且可以减少再次犯罪的概率,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如果真的实施这项政策,需要监狱看管部门与分配部门的协调,根据他们在监狱里的表现分配工作。颁布这项政策后可能引起社会上其他无业人员的不满,和市场经济的不协调。但如果为了公民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国家也有责任与义务采取这项措施。罪犯长时间在监狱这个封闭的环境已经与快节奏的社会脱节,释放后很难融入社会。根据调查,1057名再犯罪者,占97.92%表示如果拥有稳定职业不会再犯罪,希望拥有稳定生活。对于社会,我们应该让罪犯得到最大限度的接受以及让他们融入社会,给刑满释放人员营造一个平衡的社会环境。这不仅关系还罪犯生活以及未来发展,更是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不仅给了重新生活的人一个机会,更是推动了社会的一个好的发展。总体来说,是利大于弊的,所以我方支持在当今中国,离开监狱的人应该协助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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