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教学观认为,教学是一门艺术,而艺术是不可授受的,使教学艺术蒙上了一层“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神秘色彩。现代教学观认为,教学是科学,是技术又是艺术。教学作为科学是有规可循的,作为技术是能够通过职业培训掌握的。并把教学的科学性、技术性看作是教学艺术掌握的基础。而教学艺术则是教学技术发展的最高层次,“是教师本人独特的创造力和审美价值定向在教学领域中的结晶”。现代教学观把教学的这种“三重性”看作象骨血肉一样不可分割,三位一体,相互依存。由此可知,教学艺术与教学技术既相互区别又彼此联系,两者密不可分。
其中教学艺术是教师达到最佳教学效果的知识、方法、技巧和创造能力的综合表现。它是教师运用教育学、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美学、艺术以及语言艺术的体现。一方面,表现在教师不仅传授知识,还能通过自己的语言艺术和激情,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另一方面,表现在教师运用教学方法的灵活性和创造性上。教学艺术的实质,是教师本人独特的创造力和审美价值定向在教学领域中的结晶;它不是深奥莫测和虚幻缥渺的东西,而是人类教学史上优秀遗产的“积淀”,是教师长期积累、努力探索、积极创造出的宝贵财富。
1970年,美国教育协会的下属组织“视听教育协会”改名为“教育传播与技术学会”(简称AECT),随之把自己所从事的研究和实践领域称为“教育技术”或称为“教学技术”,并对教学技术的定义作了解说:“教学技术是一个分析问题和设计、实施、评价并管理那些问题的解决方案的完整过程,它涉及人员、程序、思想、设备和组织,包括人类学习的各个方面”(1976年)。
研究教学技术需要一支有特定专业水平的工作人员组织起来,是一个研究与实践的领域,包括如何应用技术来进行教育和教学的完整的指导思想、方法以及方法论。而教学艺术的创作主体是教师,对象是学生,手法是传授、培养和发展。教学艺术创作出来的艺术品是学生的文化基础、创造能力与美的心灵。教学艺术是培养人的艺术。教学艺术的欣赏表现在教师的教学不仅作为学生欣赏的对象,其本身也是欣赏者、感受者。教师欣赏的对象是有效的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而学生欣赏的对象是教师驾驭课堂的能力。
教学是一门科学,同时也是一门艺术,而且是一门特殊的艺术,它是教师娴熟地运用综合的教学技能、技巧,按照美的规律进行的独创性教学实践活动。教学技术是教学科学和教学艺术的中端或中介、桥梁。教学技术可以说是在教育教学中的教师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展现。教学是人为的设计过程,教师的本质力量主要体现在教师对学生身心发展的作用上,是对学生身心发展的自然状态或自然进程的“打断”(但绝不是打破)与人为干预,从而通过传授知识技能,使得学生的智能结构发生同化和顺应,努力实现全人教育的目的。这是教学技术的内在根据。而教学艺术是富有个性、创造性和具有审美价值的教学技术,是教学技术的个性化重组与创新,是教学技术的个性化体现。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教学手段日益多样化,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恰当运用能够有效提高教师的施教水平,对教学改革起到重要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利用教学艺术思想去指导现代教学技术手段的运用,将有助于适时、适量、有节奏地传递信息。同时,现代教学手段也有助于重组和创造出精湛的教学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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