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官方通报:江北区公安机关经调查,陈某自2019年4月初至2019年8月底多次对何某某实施拖拽、推搡、殴打等故意伤害违法行为。另查明,陈某还有通过微信实施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针对陈某的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11月28日,澎湃新闻)
新闻中的何某某就是网红博主宇芽,而陈某就是对她施暴的“沱沱”。对于仅仅拘留二十日的处罚,很多网友都直呼太轻,但公安机关只能根据现有证据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作出处罚,不能临时立法更不能法外加罚。
近年来,家暴事件频上热搜,从此前蒋劲夫家暴事件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到近日网红博主宇芽谈自己曾被男朋友家暴的经历,家暴问题已经进入广大民众的视野,并受到了高度的关注。
但这些关注仅限于社会层面,直到现在,我国很多司法人员对于家暴事件的严重意识还十分欠缺。一位律师在微博中分享自己曾经遇到过的女性遭遇家暴的案件,提到一位医学教师被丈夫家暴至尾骨骨折、腰椎和骶椎骨骨裂等,施暴者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她向法院提起了刑事案件自诉。后受害者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又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宜判决家暴施害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如果法院认定了家暴,她就有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即使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法官却坚持要在刑事诉讼结案后,才能认定家暴,再进行判决。但我国2016年发布的《反家庭暴力法》中早就规定:只要家庭成员或者同居者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就可以认定为家暴。不一定要构成犯罪,才能认定为家暴。
司法人员对家暴事件的轻视,一定程度上是在助长施暴者忽略法规、肆意妄为的行为。
另外,人们对于反对家暴的态度其实只是线上与线下一线之差。网络上,大众呼吁着“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反对家暴”,但现实中,大多数人的态度却含混不清,当人们听说身边的亲戚出现家暴事件时,还会像在网络上那般义愤填膺吗?笔者相信大多数人都只会长叹一口气以示无奈。
即使有的人表示自己在现实中也一样会正气凛然,但是身为旁人的我们又能做什么呢?想要真正帮助受害者们脱离苦海,不仅要她们自己意志坚定,还需要各方司法机构执法人员的尽职尽责和严厉执法,但我们现在的社会情况并不满足这些条件,要真正做到杜绝家暴事件,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因此,宇芽事件并不是反对家暴的完满句号,而是一个新的起点。只有人们在面对家暴时,不再只是情绪上义愤填膺,而真正知道该如何去做时,才是成功实现反对家暴的体现。
http://www.dxsbao.com/art/252190.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