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无事在家,晚饭又吃得早,往往太阳还未下山,一家人的碗都洗完了。
那是一天之中气温刚刚降下的时辰,外公就着喝剩的残茶,说起那些带着泥土味道的故事。
“我记得我小时候第一次看到汽车,是在赶集的镇子上。那时我和几个同乡的小孩子在一块儿玩,老远听到好大的轰鸣声,然后看到跑过来一个铁皮巨怪,吓得我们撒腿就跑,一直跑到山坡上才敢停下来……那会儿还不知道那就是汽车,后来长大了才想起来。小时候的事,还真是有趣……”他看着夕阳在客厅投下的影子,独自笑着。
外婆用调侃的语气跟我说:“你看,这就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
我突然被逗笑,心里想着,是啊,这就是乡下人,只有当脚踏到山上的土地时才会安心,不再害怕。
我偷偷看向外公,这个头发花白的老人眼里满是笑意,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在种满萱草的土地上肆意奔跑的年纪。那幅画在眼前展开来,里面满是故乡的山水和故人。
我一晃神,似乎也稍微懂得了为什么中国人总是执着于那一个“根”字,这种说法好似将人比作植物一般,种在土里,便要“生于斯,长于斯”,一辈子守着两个词过日子,一个是“脚踏实地”,另一个是“落叶归根”。
不过放在今天看来,那个沾满黄土的“乡下人”一词却成了“没见过世面”的代名词,现代知识分子用“脑力劳动”的价值压倒那些把半个身子插进土里的“体力劳动”的价值,就像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里说的,“‘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说来也惭愧,在城里出生,又在城市里长大的我,每每在家人提到要回乡下的时候,心里常常是抗拒。但是也总是那些散发着“土气”的故事在吸引着我,《白鹿原》里轧花机的声音从早响到晚,《红高粱》里高密的高粱地中藏着酒曲的香味,《爸爸爸》里丙崽指着屋檐上那只展翅欲飞的凤凰傻傻一笑,所有的质朴,所有的野蛮,那种天地间的坦荡构成了一幅幅画,就像是我从外公眼睛里看到的画面。这些沾着泥土的故事总会带给我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陌生在于我从未体验过这样的生活,熟悉又在于,那像是烙印在骨子里的基因对土地发出的共鸣。
后来我看了无数篇“寻根小说”,我陷在那一个个真实又虚妄的故事里,急于给这些零零总总的故事找一个属于“寻根小说”的中心思想,我想了整整一晚,第二天早起便发了一场高烧,然后我突然觉得他们本身就没有什么中心思想,只不过都是那句话,“人在迷茫的时候,总会从回忆里找答案”。然而,找得到也好,找不到也罢,“寻根”最重要的不在于答案,而在于过程,在于那个在回忆中将半个身子插进泥地里摸索的真实触感,而也正是因为找不到答案,才会有梦幻般的虚妄感。那些镌刻在骨子里乡土本色,带着你在这真实的虚妄中无数次午夜梦回。
于是我开始留意这些有泥土味儿的事,回乡下的时候留意那些在马蹄形山谷里终日不散的云雾,留意冬日的梯田里鸭子在翻找着什么,留意夜晚远处的亮光究竟是星星还是渔火,留意人与人之间仅用一个字就能建立起来的信任。但是我还是恨自己开窍得太晚,恨自己听不懂乡音,恨自己小时候嘲笑表妹是个“乡下妹”,这种感觉就像在现代社会走了太久,却丢掉了当初离开村子时穿的那双沾满黄泥的鞋;走出半生,却忘了从哪里来。
其实现在标榜“寻根”的并不少,但大多意气用事或简单地将它等同于“复古”,我曾经也这样。但《乡土中国》却十分严谨理性,准确地来说,它从未奋力标榜过什么,一字一句都是在用事实分析中国社会的底色,分析那些我们所能感觉到却说不清的熟悉感,分析那些镌刻在骨子里、流淌在血液里的记忆基因。这些理性的分析和我曾看过的“寻根小说”结合在一起,让我感到那些漂浮的思维终于落地生了根,就像在坐了十天火车之后第一步踏上站台获得的安全感。我想,要是早点看到这本书,当初或许也不会因为想了整整一个晚上的“寻根小说”而发烧了。
不知为什么,在看《乡土中国》时,我时常想起韩少功的《开荒第一天》,想起他在众多的“文革书写”中说出的那句“我怀念劳动”,想起他立马买来锄头和耙头的样子。他说;“太强的光亮曾经令人目盲,但只要有一段足够的黑暗,光明会重新使人怀念”,我盯着这句话看了很久,觉得这个比喻实在用得太妙,毕竟,如今人人轻视体力劳动,认为乡下人便是“愚”的思想让我觉得比文革时过度劳动的情形更畸形。当然我不是在说这两种思维谁更好,也并非要求人人都扛上锄头到田里去,我所希望的是,我们不要忘记中国社会的乡土本色,不要在谈到“乡下人”的时候面露鄙夷之色,迷惘的时候,就到那些充满泥土味的回忆里找找答案吧,毕竟,只有知来处,才能明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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