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已高达3.25亿,意味着每10个网民中就有将近5个人在消费网络直播。一个体量巨大又创生不久的市场,在圈住用户的同时更要留住用户、对用户负责。新兴商业模式在野蛮生长中暴露出问题不可怕,正视、剖析、解决与避免方是正道。
不仅是不叫“TV”这么简单
直播产业如火如荼,任何一条新的政策出台都能成为网络热门话题。9日,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条重申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要依法直播的新规,被众多网友解读为“直播TV改名令”。
这个解读源于《通知》里一条引人注目的规定,就是将“电视台”、“TV”等后缀名界定为“广播电视专有名称”,直播平台未经批准将不得以此开展业务。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总局规范名称的背后是要更进一步明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定位,为网络直播平台建立必须的门槛。
同样是铺好渠道销售内容,互联网直播与传统广电的不同点在“准入门槛”,相同点则在 “影响力巨大”。传统广电频道涉及信道分配,从业者需培训上岗,机构有着固定的办公场所。这些较高的门槛让内容生产与违规惩戒都有着明确的保障与约束。“电视台”、“TV”等专有名称背后,是几十年努力与坚持凝成的专业精神与品质保证。
而资本催生的数以百计的App、数以百万计的主播,让用内容影响社会认知的门槛变得低到不能再低。门槛降低一方面宣告着视频内容创业风口到来,另一方面也让一些博人眼球的不合格内容挤占了权威媒体的生存空间,扰乱了视频内容市场的正常秩序。
行业中的一些领头企业如YY等,早已在获得了文化部的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和广电总局的视听节目许可证后,走上了有法可依、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通知》的问世更进一步地督促着直播平台把质量、责任挺在前面。
监管是对影响力负责
网络直播行业的精细监管,不仅是守住门槛,更是对影响力负责。传媒经济学上有个概念叫做“序参数效应”,意思是传媒内容在商品属性之外,更是为公众提供理解社会参考点的公共物品。轻松刺激的泛娱乐内容往往能够吸引观众的即时感官,内容背后深刻的价值观和可能的社会影响往往难以事前预判。
一个低俗段子、一个暧昧动作,断然不会摧毁社会的道德伦理,然而如此内容屡登头条,就会从“辣眼睛”变成“毒心灵”,无意中扰乱公序良俗。媒体内容影响的隐蔽性,更要求监管者在内容生产之前先行订立好明确、有效、有执行力的规则。今天,在微博里搜索关键词“直播”,10条搜索推荐里有3条会提及直播一些难以启齿的内容。不合格内容的泛滥,更凸显了订立内容生产规则的紧迫性。
截至今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已高达3.25亿,意味着每10个网民中就有将近5个人在消费网络直播。一个体量巨大又创生不久的市场,在圈住用户的同时更要留住用户、对用户负责。新兴商业模式在野蛮生长中暴露出问题不可怕,正视、剖析、解决与避免方是正道。自今年4月多家网络直播平台订立公约至今,一个渐趋明确的网络直播政策与规则体系正在形成。这不仅关乎行业的公平与明天,更关乎注目着这个行业的亿万观众。大嘟(传播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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